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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止,相關申請表件請送交註冊組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