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三屆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遴選簡章」及報名表各 1 份(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該署 110 年 1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02991 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青少年參與教育公共事務,廣徵青少年對教育公共事務之建言,並建立政策諮詢管道,特設置青少年諮詢會,並透過公開遴選遴聘青少年代表。
三、旨揭遴選簡章之資訊摘要如下:
報名資格:凡年滿 12 至 24 歲(出生年為民國 86 年至 98 年間)之青少年。
報名方式:請於 110 年 2 月 5 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資料寄至「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務處」(雲林縣虎尾鎮博愛路 65 號),信封上請註明「110 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郵戳為憑)。
遴選方式:第一階段資格初審、第二階段書面複審及第三階段面試決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