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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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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後「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作者 : 人事室組員  發佈日期 : 2025-03-27  更新日期 : 2025-03-27
群組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人事室公告
一、依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4年2月25日新北客文字第1140358780號函轉客家委員會114年2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145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簡稱: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量,現為擴大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從業人員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爰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三、倘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得於114年7月31日前向客委會提出報名費追溯補助申請,並配合說明五方式及期程辦理。
四、本局所屬機關暨各級公立學校及幼兒園人員(屬公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請各機關學校檢具報名費請領清冊、申請補助報名費檢核清冊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加戳到考證明章之准考證及領據收據暨切結書)等,並先行審核無誤後,於申請期限114年8月1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送本局彙整,逾期視為放棄;將檢核清冊電子檔併同請寄本局人事室牟玉婷科員(AJ5982@ntpc.gov.tw)。
五、另有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部分說明如下:
(一)公立學校及幼兒園:本局將另依國教署期程進行調查,如有疑問,
1.國小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承辦人為吳佳玲科員,(02)29603456分機2757;
2.國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高小筑輔導員,(02)29603456分機2665;
3.高中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承辦人魏文達輔導員,(02)29559019分機15;
4.幼兒園階段請洽幼兒教育科承辦人高曉琳輔導員,(02)29603456分機2790。
(二)私立學校及私立幼兒園:
1.參加「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者:依說明五(一)循例由本局另行調查,相關疑問並請依學制階段別詢問各該承辦人員。
2.參加「基礎級暨初級認證考試」者:依客家委員會之實施計畫第陸項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審核後,逕向該會申請,免經本局層轉。
六、同仁如有需求請依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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