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第二學期 第 2 次定期段考
中三、中六將於 114 年 4 月 30 日(三)、 5 月 1 日(四) 舉行 ;
中一 ~ 中二 、中四 ~ 中五 則訂於 114 年 5 月 7 日(三)、 5 月 8 日(四) 舉行【5月2日(五)中五小段考】,
各科試程及測驗範圍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提醒同學:
1. 段考期間如遇公、喪、事、病等假無法如期應考者,應於考前持有效證明完成請假程序,並至教務處提出補行評量申請。
2. 若無法事先請假者,最晚應於評量當日上午八時前主動通報學務處與教務處,否則將視同無故缺席,不予以補考資格。學生應於返校當日完成請假手續。
3. 未如上述完成請假及補行評量申請程序者,將無法參加補行評量,該次考試將記錄缺考,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
4. 補行評量實施辦法與計分方式請詳見附件「新北市立明德高級中學學生定期考查補行評量實施辦法」。
5. 因應最新教育部防疫管理指引,本學年段考之補行評量日期依本校辦法為定期評量結束後第一個上課日起就會舉辦( 以一次為限 ),請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