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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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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低碳校園改造補助計畫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02-25  更新日期 : 2026-02-25
群組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
檢送「115年度低碳校園改造補助計畫」1份(附件1),請於115年3月20日前提送申請計畫書至本局,請查照。
 
本計畫係補助學校進行校園硬體面的低碳改造,以呼應淨零排放趨勢,透過打造校園為實施環境教育的最佳場域,同時鼓勵學校融合教學及發展課程教案,並取得本市低碳校園標章認證,推動學校因地制宜打造低碳校園。
為鼓勵學校逐步改善減碳近零,朝向2050淨零目標邁進,除原有「低碳校園改造學校」外,增加「減碳近零示範學校」申請類別,說明如下:
低碳校園改造學校:依低碳校園標章六大面向進行整體評估,並提出具體低碳改造構想與申請資料之學校。
減碳近零示範學校:
完成校園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若已配合教育局碳盤查免填寫),並提報「校園減碳作業手冊」規劃。
盤點校園用電情形,並評估太陽光電預估發電量後具有碳中和潛力(即太陽光電預估發電量大於或等於校園總用電量)之學校,成果納入「校園減碳作業手冊」一併提報。
申請「減碳近零示範學校」之學校,除於指定期限前提交經費概算表外,亦應檢資料如下:
申請類別(二)1:請檢附「3.計畫執行期程」、「5.低碳改造計畫(含現況說明、改造方式及改造效益)」、「基期年溫室氣體盤查清冊(附件2)」及「校園減碳作業手冊(附件3)」。
申請類別(二)2:請檢附申請計畫書,並於「2、計畫緣起及目標」內說明校園總用電量、太陽光電設置容量與預估發電量,如後續獲補助,於成果提送時提交「校園減碳作業手冊」。
本案今年度將依下列條件排序後,再依說明六檢視申請內容之實質減碳效益、措施及必要性,並視今年度預算額度核予補助:
低碳改造/減碳近零改造內容是否具實質減碳效益。
111年至今尚未獲得低碳校園改造補助學校。
申請改造面向較多(參考自評表)。
減碳近零之潛力。
行政配合度。
補助計畫內容審核原則說明如下:
本計畫為資本門經費:
低碳校園改造學校:每校申請經費新臺幣50萬元整為原則。
減碳近零示範學校:每校申請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50萬元整。
節能燈具汰換工程核定經費上限為總補助金額(不含燈具)的20%。
其他包括改造內容可行性、預算編列合理性。
請貴校於115年3月20日前提交申請計畫書,經本局書面審查後函知貴校審查結果,另請受補助學校於115年8月31日前施作完畢,並檢具相關資料及成果向本局辦理經費核銷。
貴校可依需求提送申請計畫書,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李秉澤先生,電話:(02)29532111分機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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