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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教育帳號(校務行政系統)注意事項宣導圖卡,提醒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前,需自行備份雲端資料。

作者 : 資訊組長  發佈日期 : 2026-05-07  更新日期 : 2026-05-07
群組 : 圖書館
 公告分類 : 圖書館公告
一、依據本局雲端網域服務管理原則(附件2)辦理。
二、本市教育帳號存取權說明如下:
  (一)本市所提供教育帳號及其下相關服務,僅提供本市師生使用,核心關鍵為「是否有校務行政系統帳號之存取權」,教職員生畢業/離校後將不再擁有存取權,亦無法使用相關服務(含親師生平臺登入、Google Workspace、Microsoft 365等),並不得要求重新取得。
  (二)相關雲端資料請於離校前自行備份,並建議勿以本市教育帳號綁定任何應用程式,避免失去存取權後無法使用。
  (三)轉學生及跨教育階段之學生在本市升學,學生無學籍前的空窗期,將無法使用教育帳號及其相關服務;各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異動時程,請依該階段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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