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116學年度高中職學生出國一年海外留學獎助學金簡章及增列一覽表
發佈日期 :
2026-09-23
更新日期 :
2026-09-23
群組 : 圖書館 公告分類 : 圖書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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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115年8月3日新北教新字第1151500520號函暨「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補助作業要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規定續辦。
二、為落實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關係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程序,本局修正旨揭簡章,內容說明如下:
(一)依補助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略以,受補助者應檢附計畫內容、經費來源、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相關資料,依規定程序提出補助申請,由主政機關核定。
(二)另依利衝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略以,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向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三)請申請者依旨揭修正後簡章規定辦理報名事宜。
一、依據本局115年8月3日新北教新字第1151500520號函暨「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補助作業要點)」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規定續辦。
二、為落實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關係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程序,本局修正旨揭簡章,內容說明如下:
(一)依補助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略以,受補助者應檢附計畫內容、經費來源、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等相關資料,依規定程序提出補助申請,由主政機關核定。
(二)另依利衝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略以,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向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申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之。
(三)請申請者依旨揭修正後簡章規定辦理報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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