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北市活動宣導

:::

轉知_大學招生委員會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注意事項

作者 : 試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5-11-11  更新日期 : 2025-11-11
群組 : 教務處

有鑑於114學年度招生期間,發生部分考生因審查資料不實而影響招生公平之情事,提醒參與「繁星推薦」(第八學群)、「申請入學」等升學管道之考生,務必依誠信原則提交資料。

各招生規定已明確規範,自報名起,無論錄取前、錄取後、註冊前、註冊入學,甚至畢業後,如被查覺資料不實,將面臨取消錄取資格、開除學籍、依法追繳學位證書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等嚴厲處置,情節重大者並函送司法單位。

對未來學業及名譽影響深遠,考生切勿心存僥倖。

大學招生委員會亦已再次提醒各大學對於所要求之審查資料項目,須能充分反映該學系真正的選才需求,重質不重量,以利考生準備。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