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背景
ODF(Open Document Format)文書格式是以 XML 為基礎的檔案格式,具可攜性、可讀性及文件自我描述等特性,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有利於檔案長久保存,並於 95 年 11 月成為國際標準(ISO/IEC26300)廣獲世界各國採用,例如: 英國政府於 105 年 7 月公告採用 ODF 為官方文件標準、我國則於 98年1 月將 ODF 標準訂為國家標準 CNS15251( 更多資訊,請參閱附錄、國際間採用情形 )。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行政院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希各界共同推動 ODF 文書格式,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提升我國軟實力。
貳、推動期程
行政院於 104 年 6 月 5 日函頒「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期程自 104 年至 106 年,並設立各年度具體目標, 104 年各機關網站提供下載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 ODF 文書格式,非可編輯者則採用 PDF 的文書格式; 105 年各機關系統間、政府與企業的資料交換,須支援 ODF 文書格式; 106 年則全面推動各機關使用可編輯 ODF 文書軟體。
為期擴大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行政院於 106 年 10 月 31 日函頒「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期程自 107 年至 109 年。
參、推動策略
以文書軟體自由選擇權交還民眾、便利文件電子檔流通為核心理念,前開計畫設定分階段目標逐步推動,第一階段以營造 ODF -CNS15251 文書格式應用之友善環境為優先,政府機關對外流通文件統一改採 ODF 格式,並完備各政府機關 ODF 採購、訓練、諮詢管道。第二階段則聚焦發展 ODF 文件應用工具,開發更貼近國人使用習慣之功能,以提升 ODF 應用之便利性。
肆、推動分工及推動成果
為全面推動 ODF-CNS15251 應用,由國發會定期召開「推動 ODF-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跨機關會議」統籌推動事宜,邀集相關部會協商分工共同推動。目前政府網站提供民眾下載之文件,已逾 80%提供 ODF 格式;各政府機關如花蓮縣、宜蘭縣、財政部及新北市教育局等,相繼改採文書檔案自由軟體解決方案,撙節機關文書軟體授權經費。
伍、軟體下載連結:
1.LibreOffice
LibreOffice 官網(連結至 LibreOffice 官網)
2.OpenOffice
OpenOffice.org 官網(連結至 OpenOffice 官網)
參考:
https://www.ndc.gov.tw/cp.aspx?n=d6d0a9e658098ca2
https://town.chcg.gov.tw/erhlin/07other/main.asp?main_id=20001
https://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https://www.ndc.gov.tw/cp.aspx?n=260AB6C70F5AF292&s=04C4AB150E9149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