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薔琵颱風公告
發佈日期 :
2026-10-22
更新日期 :
2026-10-22
群組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防災公告
群組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學務處公告,防災公告
主旨:因應新北市政府發布 薔琵 颱風停止上班、停止上課訊息,為維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請全體師生配合辦理並加強防颱措施。
說明:
1、新北市政府於10/22(四)晚間20:00公告,10/23(五)停止上班、停止上課。已登記搭乘返家專車之住宿生,學校將於今晚21:30統一安排專車返家。請同學返家後,務必主動向宿輔導老師及導師回報平安,以利學校掌握學生返家情形。
2、 未登記搭乘返家專車之住宿生,請儘速聯繫家長到校接送,並於今晚23:00前離校。如家長因故無法到校接送者,請依學校安排留宿,由值勤組長1及宿輔導老師協助照顧,並請家長於明日10/23(五)上午08:00前到校接回學生。
3、配合10/26(一)臺灣光復節補假,住宿生收假時間及交通車班次依原訂假日收假模式辦理,請搭乘交通車之同學留意發車時間,自行返校者請預留交通時間並注意安全。
4、原排定10/23(五)之補考順延至10/27(二)辦理,請應參加的同學準時到場補考。
5、颱風期間,請全體師生密切留意中央氣象署及政府相關單位發布之最新颱風動態、風雨預報及警戒資訊,並提前做好各項防颱準備。如遇緊急事故,請依實際情況撥打119(消防及救護)、110(警察)或112(緊急求援電話)。
6、請備妥手電筒、備用電池及手機備用電源等應急用品,以因應停電或緊急聯繫之需求。如遇停電,應避免使用明火,並注意用電及居家安全。
7、颱風期間,請全體同仁勿將車輛停放於本校地下停車場,以降低因積淹水造成車輛損害之風險。如因必要情形須駕車外出,請務必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道路及交通狀況。
8、颱風期間,請取消登山、露營等戶外行程,並勿前往溪流戲水、海岸觀浪或從事其他戶外活動,以免發生危險。
9、居住於山坡地、土石流潛勢區或易淹水地區者,請留意警戒資訊,並依指示及早疏散;必要時應前往政府開設之緊急收容處所。
10、學生如因颱風造成住家受損、道路受損或交通中斷而無法到校者,請聯繫學務處(02-2672-3302分機234~236)或校安中心(分機276~278);如需緊急協助,請撥打專線02-2671-0800。
說明:
1、新北市政府於10/22(四)晚間20:00公告,10/23(五)停止上班、停止上課。已登記搭乘返家專車之住宿生,學校將於今晚21:30統一安排專車返家。請同學返家後,務必主動向宿輔導老師及導師回報平安,以利學校掌握學生返家情形。
2、 未登記搭乘返家專車之住宿生,請儘速聯繫家長到校接送,並於今晚23:00前離校。如家長因故無法到校接送者,請依學校安排留宿,由值勤組長1及宿輔導老師協助照顧,並請家長於明日10/23(五)上午08:00前到校接回學生。
3、配合10/26(一)臺灣光復節補假,住宿生收假時間及交通車班次依原訂假日收假模式辦理,請搭乘交通車之同學留意發車時間,自行返校者請預留交通時間並注意安全。
4、原排定10/23(五)之補考順延至10/27(二)辦理,請應參加的同學準時到場補考。
5、颱風期間,請全體師生密切留意中央氣象署及政府相關單位發布之最新颱風動態、風雨預報及警戒資訊,並提前做好各項防颱準備。如遇緊急事故,請依實際情況撥打119(消防及救護)、110(警察)或112(緊急求援電話)。
6、請備妥手電筒、備用電池及手機備用電源等應急用品,以因應停電或緊急聯繫之需求。如遇停電,應避免使用明火,並注意用電及居家安全。
7、颱風期間,請全體同仁勿將車輛停放於本校地下停車場,以降低因積淹水造成車輛損害之風險。如因必要情形須駕車外出,請務必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道路及交通狀況。
8、颱風期間,請取消登山、露營等戶外行程,並勿前往溪流戲水、海岸觀浪或從事其他戶外活動,以免發生危險。
9、居住於山坡地、土石流潛勢區或易淹水地區者,請留意警戒資訊,並依指示及早疏散;必要時應前往政府開設之緊急收容處所。
10、學生如因颱風造成住家受損、道路受損或交通中斷而無法到校者,請聯繫學務處(02-2672-3302分機234~236)或校安中心(分機276~278);如需緊急協助,請撥打專線02-267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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